关于开展“中国工业设计示范基地”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7-15 【返回列表】

各会员企业:

为推广在工业设计创新方面做出积极努力和突出成绩的设计园区、企业、设计机构和院校的先进经验,树立全国性典型和示范,引导我国工业设计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更好的服务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国家战略,我协会正式开始组织会员企业参加由中国工业设计协会的“中国工业设计示范基地”的申报、评价和认定工作,并对获得认定的示范基地在申报国家级专项、信息服务、人才培训、宣传推广、合作共建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现将“中国工业设计示范基地”评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评范围

(一)以设计创新为主题的园区

(二)设有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

(三)工业设计机构

(四)设有工业设计或产品设计专业的院校

二、 申报和公示时间

申报截至: 2013年7月31日

公示时间: 2013年12月(具体时间待定)

三、 评定周期

示范基地每两年评定一次,对已认定的示范基地每年实施动态管理,每两年复核一次。

四、申报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直接报名:参评单位可直接向组委会提交申报材料;

2、推荐申报:各地工业设计行业组织或政府主管部门可择优推荐参评单位,每类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个。

(二)资料提交

1、请在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官网下载本通知、管理办法及申报表;

2、请在7月31日前根据申报表要求提供电子及纸质材料。

(三)相关费用

免费报名,通过材料审核和初评,并确定进入终评答辩的单位,须交一万元终评评审费,主要用于专家工作费、场地费、组织管理费、工本费等(可能发生的申报材料递送费用、实地考察费用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五、评审程序

(一)登记汇总: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按申报类别进行分类登记、汇总整理;

(二)专家初评:评委会组织初评专家组,按照评审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要件审查,评审打分,确定终评入围名单;

(三)终评答辩:评委会组织终评专家组,根据终评评审规则和评审标准以现场答辩形式进行终评,并提出评审意见和需现场审查的单位名单;

(四)现场审查:组织评审专家对需现场审查的单位进行现场核实,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终止评定程序,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网络公示:拟认定的中国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名单,在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官网公示15天;

(六)认定公布: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单位,授予“中国工业设计示范基地”称号,颁发牌证,并在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官网予以公布。

六、其他事项

(一)组委会将对所有参评单位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二)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对评定工作保留修订、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深圳工业设计行业协会 会员部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中国工业设计示范基地评定工作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玉女士、张思佳女士、尹升琴女士

电话:010-64163104

传真:010-64177996

邮箱:sfjd@chinadesign.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3看台3012室

邮编:100027

附件:

1 《中国工业设计示范基地评定和管理办法》

2 《中国工业设计示范基地申报表(园区)》

3 《中国工业设计示范基地申报表(企业)》

4 《中国工业设计示范基地申报表(机构)》

5 《中国工业设计示范基地申报表(院校)》

中国工业设计协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