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市经贸信息委关于申报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
时间:2013-03-01 【返回列表】

  深经贸信息技术字〔2013〕32号

 各有关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机构):

  为加快推动工业设计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根据《关于加快工业设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12〕137号)、《促进深圳工业设计发展座谈会纪要》(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367)号)有关规定,现就工业设计发展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要求

  (一)知名工业设计奖奖励项目。2012年度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红点奖、IF奖、IDEA奖、PLUSX奖、省长杯奖企业(机构),不直接奖励个人。

  (二)工业设计重大活动项目。2012年度已完成由政府职能部门作为主办单位或支持单位的行业公共、社会公益非营利性的工业设计重大活动。

  (三)高端工业设计人才培训项目。2012年度已完成由行业协会等公共服务机构开展的行业公共、社会公益非营利性的高端工业设计人才培训项目。

  (四)已获得政府其它相关部门财政性专项资金资助或奖励的项目不予申报。

  二、项目支持标准和要求

  (一)知名工业设计奖奖励项目,奖励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红点奖、IF奖获各5万元,奖励IDEA奖、PLUSX奖、省长杯(一、二、三等奖)各2万元。

  (二)工业设计重大活动项目,主要支持其场地费、搭建费、承办费、宣传费和嘉宾邀请费等,按不超过实际支出的50%给予资助,最高资助不超过200万元(市场化运作项目不予资助)。

  (三)高端工业设计人才培训项目,主要支持其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和差旅费等,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支出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市场化运作项目不予资助)。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

  (一)知名工业设计奖奖励项目,需提供《深圳市知名工业设计奖奖励申请书》(见附件1)、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获奖作品照片及说明、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上年度纳税证明和其他附属材料;

  (二)工业设计重大活动项目,需提供《深圳市工业设计重大活动资助申请书》(见附件2)、工业设计重大活动总结报告和详细经费明细(相关合同和发票复印件)、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上年度纳税证明和其他附属材料;

  (三)高端工业设计人才培训项目,需提供《深圳市高端工业设计人才培训资助申请书》(见附件3)、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和详细经费明细(相关合同和发票复印件)、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上年度纳税证明和其他附属材料。

  (四)请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材料,于3月31日前将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纸质及电子版),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经贸信息委技术发展处。我委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支持。

  (五)请各相关协会及时将本《通知》通过各种方式通知相关机构和企业,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按时按要求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经贸信息委技术发展处黄韦华,电话:82002023,传真:82001340,Email: huangwh@szjmxxw.gov.cn

  联系地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071室

 附件:1.深圳市知名工业设计奖奖励申请书

           2.深圳市工业设计重大活动资助申请书
           3.深圳市高端工业设计人才培训资助申请书

 

附件下载:1.申请书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