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广东省广告设计大赛初赛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1-07-29 【返回列表】


为了响应省、市两级关于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广告设计竞赛活动通知,根据深圳市福田区劳动局的要求,我中心将积极努力做好我市“广告设计师职业技能竞赛”深圳地区赛事宣传、发动及组织工作,现将本次赛事活动报名及作品提交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标准、组别


(一)竞赛项目:广告设计师


(二)竞赛标准: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


(三)组别:职工组 学生组



二、参赛选手资格(条件)


(一)学生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培训院校广告设计相关专业在校生。


(二)职工组:大中专教师及广告设计相关行业在职从业人员。



三、赛事说明及程序


设初赛、选拔赛、决赛三个环节;深圳赛区分初赛、选拔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采用提交作品方式,选拔赛与决赛采用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中理论知识成绩占30%,操作技能成绩占70%;具体程序如下:


(一)初赛:即日起至6月21日止,请各位参赛选手提前参赛作品(A3效果图打印稿)连同报名资料交至我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深勘大厦19楼,咨询电话83755075程老师);


(二)选拔赛:6月27日(相关情况见大赛网站公布)


(三)决赛:10月20日(相关情况见大赛网站公布)



四、初赛作品要求


1、作品命题:设计制作低碳环保或亚运主题的公益广告;


2、提交格式:JPG格式、420*297mm、360dpi(须将源文件刻成光盘)


3、报名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大一寸彩照(白底)4张、参赛报名表;(职工组需提交所在单位工作证明或工作证;学生组须提交学生证)



五、奖励办法


(一)授予荣誉称号:职工组省决赛前八名的优秀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竞赛第一名的优胜者分别由省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按规授予“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奖金或实物奖励。


地级以上市可按有关规定设市级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根据当地规定,给予获奖选手一次性奖励。


(二)颁发职业资格证书:选拔赛参赛选手理论知识和实操成绩均合格者,由举办竞赛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证书核发权限核发相应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学生组核发高级工证书,职工组核发技师证书)。


(三)晋升职业资格:学生组以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工)为竞赛标准,原已取得高级职业资格,竞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获决赛一等奖的参赛选手,可晋升为技师;职工组以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为竞赛标准,原已取得技师职业资格,竞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获竞赛一等奖的参赛选手,可晋升为高级技师。


(四)奖励:对竞赛中获奖的个人和团体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对在竞赛工作中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工作突出的单位授予“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对在竞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分别授予“先进工作者”或“优秀裁判员”、“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各市、各行业可结合当地和行业的实际,给予相应的奖励。



六、参赛报名


即日起至6月21日止,请广大参赛选手前往我中心办理参赛报名及作品提交工作。



七、赛事咨询


中鹏赛事组织办公室:程老师、陈老师 0755-83755575 83755075


查询网址:2010.gdgg.org www.zppx.net www.szzppx.com



附件下载: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广告设计师竞赛组织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