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辖区文化企业的创业激情,鼓励创意创新,多出优秀创意作品,打造文化产业先锋城区,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七款,区政府同意设立“福田区文化创意企业政府奖” (以下简称“政府奖”),以及“福田区文化创意作品天工奖”(以下简称“天工奖”)。“政府奖”由区政府授予,“天工奖”由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授予,每两年评选一次。现将首届评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奖金
本届“政府奖”拟奖励8家文化企业,每家奖励30万元;“天工奖”拟设特等奖1名(奖金20万元)、一等奖3名(奖金各15万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10万元)、三等奖8名(奖金各5万元)。
二、参评对象
福田区内工商注册和纳税登记的,属于《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政策》中十大重点发展领域的文化创意企业或上述企业2011~2012年创作的优秀作品。
三、评选程序
1.企业或参评者如实填写《申报表》和《自评表》(一式四份见附表),提供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限内报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受理。
2.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对申报的企业或参评者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核,确定符合申报企业或作品名单。
3.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筹建专家评审组,报分管副区长审定。
4.专家评审组对符合申报企业或作品进行评审打分,按所得分值高低顺序,提出拟奖名单,提交分管副区长审核。
5.经分管副区长审核的“政府奖”拟奖名单,报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联审委员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向社会公示七天;经分管副区长审核的“天工奖”拟奖名单,报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联审委员会审定后向社会公示七天。
6.经公示通过的拟奖名单,“政府奖”由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天工将”由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给予表彰奖励。
四、申报时间及办法
时间:2013年8月1日~10月20日
登陆“福田政府在线”(www.szft.gov.cn)或“深圳市福田文化产业网”(www.ftwenchan.com),查看《福田区文化创意企业政府奖评选办法》及《福田区文化创意作品天工奖评选办法》,了解评选标准等,下载相关《申报表》和《自评表》,并按要求填写,然后打印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其他须提交的材料,送至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业务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凌峰 雷凯棋
联系电话:0755-83073780,83131030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2号路灯大厦418室
福田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2013年7月19日